白酒香型的确立是一个结合历史背景、科学研究、行业标准及市场需求的综合过程,其发展历程和依据可归纳如下:
一、历史背景与评酒会的推动
1. 早期无香型划分(1965年前)
建国初期,白酒未进行香型分类,仅通过感官评价(色、香、味、格)进行质量评比。1952年首届全国评酒会以市场销售和化验指标为主,未涉及香型区分。
2. 第二届评酒会(1963年)的转折
由于所有白酒混评,香气浓烈的浓香型酒占优,导致其他香型(如酱香、清香)得分偏低。这一结果暴露了香型分类的必要性,促使后续科研工作启动。
3. 第三届评酒会(1979年)的里程碑
首次按香型分类评比,确立四大基础香型:酱香、浓香、清香、米香,并制定了感官描述标准(如酱香型“酱香突出、幽雅细腻”)。其他香型归为“其他香型”,为后续细分奠定基础。
二、香型确立的科学依据
1. 感官评价主导
香型划分最初基于传统感官描述,例如酱香型的“酱香突出”、浓香型的“窖香浓郁”等。这些描述源自地方消费习惯和酒厂传统评价,经专家统一术语后成为国家标准。
2. 理化指标的探索与局限
3. 工艺与地域特征
香型划分还基于原料、酒曲、发酵容器等工艺差异:
三、经济与行业标准的推动
1. 经济指标要求
2003年后,新香型申请需满足年销量5万吨以上、资金利税率超50%等条件,例如老白干香型(衡水老白干)、馥郁香型(酒鬼酒)均通过此流程确立。
2. 企业自主申报与国家标准
企业需向主管部门提交工艺研究报告,经专家论证后纳入国家标准。例如:
3. 国际接轨与标准更新
2022年浓香型新国标(GB/T 10781.1-2021)调整了酒精度分类,强调“泥窖固态发酵”工艺,并弱化理化指标,更注重消费者理解。
四、典型案例:香型独立的过程
白酒香型的确立经历了从感官经验到科学分析、再到标准规范的过程,其核心逻辑是:传统工艺差异→感官特征总结→科研验证→行业标准制定→市场推广。香型不仅是技术分类,更承载了地域文化和消费习惯,未来可能随工艺创新继续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