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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香型白酒生产技术标准规范最新

酱香型白酒(又称茅香型白酒)的生产技术标准规范主要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制定。以下是截至2023年的最新技术规范要点:

1. 国家标准

  • GB/T 26760-2011《酱香型白酒》
  • 这是目前酱香型白酒的核心国家标准,规定了生产要求、感官指标、理化指标等:

    酱香型白酒生产技术标准规范最新-图1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 原料要求:高粱、小麦、水,高粱需为糯高粱(如贵州红缨子高粱)。
  • 生产工艺:固态发酵法,采用高温大曲(制曲温度≥60℃),遵循“12987”工艺(1年生产周期、2次投料、9次蒸煮、8次发酵、7次取酒)。
  • 感官要求:微黄透明,酱香突出,幽雅细腻,空杯留香持久。
  • 理化指标
  • 酒精度:≥53%vol(典型值);
  • 总酸(以乙酸计):≥1.4 g/L;
  •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2.2 g/L;
  • 固形物含量:≤0.4 g/L。
  • 2. 地方标准

  • 贵州酱香型白酒地方标准(DB52/T 526-2018)
  • 贵州省针对酱香型白酒的细化规范:

  • 产区限定:核心产区为赤水河流域中下游(如仁怀茅台镇)。
  • 原料要求:高粱必须为本地红缨子糯高粱,支链淀粉含量≥88%。
  • 贮存要求:基酒贮存时间不少于3年,调味酒贮存时间不少于5年。
  • 禁止添加:不得添加非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如食用酒精、香精)。
  • 3. 生产工艺规范

  • 核心工艺“12987”
  • 两次投料:重阳下沙(第一次投料)、糙沙(第二次投料)。
  • 高温制曲:曲块培养温度达60-65℃,富集耐高温微生物。
  • 堆积发酵:开放式堆积发酵,温度升至45-50℃以生成酱香前体物质。
  • 窖池发酵:使用石窖或泥窖,发酵周期约30天。
  • 分级贮存:基酒按轮次和品质分级贮存,勾调后需再贮存1年以上。
  • 4. 质量安全要求

  • 卫生标准:符合GB 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和GB 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 食品安全指标:严格限制甲醇、、塑化剂等有害物质的含量(如甲醇≤0.6 g/L)。
  • 5. 认证与标识

  • 地理标志产品:贵州茅台酒等产品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保护,需通过认证方可使用“贵州酱香型白酒”标识。
  • 纯粮固态发酵认证:通过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认证,确保无添加食用酒精。
  • 6. 最新动态

  • 标准修订:国家标准(GB/T 26760)目前正在修订中,可能进一步细化产区划分、年份酒标注规则等,建议关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的官方公告。
  • 建议

    生产企业需结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及自身工艺特点制定技术规范,同时关注行业协会(如中国酒业协会)的指导文件。如需出口,还需符合目标国家的酒类法规(如欧盟烈酒标准)。

    酱香型白酒生产技术标准规范最新-图2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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