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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香型白酒产品标准

香型白酒是中国白酒的主要香型之一,以“清香纯正、口感柔和”为特点,代表产品有山西汾酒。其产品标准主要依据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以下是关键要点:

1. 国家标准(核心依据)

  • 标准号GB/T 10781.2-2006(现行有效)
  • 《白酒质量要求 第2部分:清香型白酒》

    清香型白酒产品标准-图1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 定义:以粮谷为原料,经传统固态法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成,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具有乙酸乙酯为主体香的白酒。
  • 工艺特点:采用地缸发酵,低温制曲(大麦、豌豆),清蒸二次清工艺。
  • 理化指标要求
  • | 项目 | 优级 | 一级 |

    |--|--|--|

    | 酒精度 (%vol) | 25.0~68.0 | 25.0~68.0 |

    清香型白酒产品标准-图2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 总酸(以乙酸计,g/L)| ≥0.40 | ≥0.30 |

    |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 ≥1.00 | ≥0.60 |

    | 乙酸乙酯(g/L) | 0.60~2.60 | 0.30~2.60 |

    清香型白酒产品标准-图3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 固形物(g/L) | ≤0.40 | ≤0.40 |

    2. 感官要求

  • 外观:无色或微黄,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沉淀。
  • 香气:清香纯正,具有乙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
  • 口感:绵甜爽净,协调柔和,余味悠长。
  • 风格:具有清香型白酒典型风格。
  • 3. 其他相关标准

  • 卫生标准:需符合 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如甲醇≤0.6g/L,铅≤0.5mg/kg等)。
  • 生产规范:参考 GB 895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
  • 分析方法:依据 GB/T 10345-2007《白酒分析方法》 检测理化指标。
  • 4. 产品标识要求

  • 标签需明确标注产品类型(清香型)、质量等级(优级/一级)、酒精度、执行标准号(GB/T 10781.2)。
  • 不得虚假标注原料、工艺或香型。
  • 选购建议

  • 看标准号:认准产品标签上的 GB/T 10781.2,确保符合清香型标准。
  • 区分等级:优级酒在香气、口感上更突出,适合品鉴;一级酒性价比更高。
  • 避坑提示:若标签为 GB/T 20821(液态法白酒)GB/T 20822(固液法白酒),则非纯粮固态发酵的清香型白酒。
  • 如有具体需求(如出口、企业标准),需结合地方标准或国际法规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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