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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态酒酿造工艺要求标准规范最新

一、原料与糖化发酵剂要求

1. 原料限定

固态酒必须以粮谷为原料,包括高粱、小麦、玉米、糯米等,其中酱香型白酒优先使用糯高粱和小麦。明确禁止使用薯类或其他非粮谷原料。

固态酒酿造工艺要求标准规范最新-图1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 糖化发酵剂规范

  • 酱香型白酒需使用高温大曲(培养温度≥60℃,发酵周期≥40天),并强调传统固态发酵工艺
  • 其他香型可选用大曲、小曲、麸曲等,但需符合工艺分类要求,例如浓香型需用泥窖发酵。
  • 二、生产工艺核心要求

    1. 固态发酵流程

  • 关键工序:包括高温制曲、润粮蒸煮、摊晾拌曲、高温堆积、入窖发酵、高温蒸馏、基酒贮存等。
  • 发酵周期:酱香型白酒需经历多轮次发酵(如“12987”工艺),总发酵周期长达数月;浓香型白酒则依赖泥窖长期发酵。
  • 2. 禁止添加物

    固态酒酿造工艺要求标准规范最新-图2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不得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物质(如香精、甜味剂),确保纯粮固态工艺的纯正性。

    三、感官与理化指标更新

    1. 感官描述标准化

    新国标引入更贴近生活的感官描述,例如酱香型白酒的香气包括果香、花香、青草香、烘焙香等,降低消费者认知门槛。

    固态酒酿造工艺要求标准规范最新-图3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 理化指标调整

  • 取消按酒精度分类,改为按生产时间划分指标:
  • 一年内产品:检测总酸、总酯、固形物等;
  • 一年后产品:合并酸酯总量指标,反映自然陈化规律。
  • 酱香型白酒的理化指标以53%vol酒精度为基准折算,统一行业标准。
  • 四、标签与产品标识规范

    1. 工艺标注

  • 酱香型白酒需明确标注“固态法白酒”,并区分“大曲酱香”或“其他酱香”类型,禁止混淆工艺类别。
  • 若使用高温大曲工艺,需注明小麦原料。
  • 2. 分级简化

    原优级、一级、二级合并为优级和一级,提升质量门槛。

    五、与液态法/固液法的区别

    1. 工艺差异

  • 液态法:以食用酒精为基酒,允许添加香精,工艺机械化程度高,成本低但风味单一。
  • 固液法:混合固态基酒与液态法白酒,但新标准禁止使用非发酵添加剂。
  • 2. 标准代号

  • 固态法:GB/T 10781.1(浓香)、GB/T 10781.2(清香)、GB/T 10781.4(酱香)。
  • 液态法:GB/T 20821;固液法:GB/T 20822。
  • 六、行业影响与发展趋势

    1. 推动品质升级

    新标准通过细化工艺要求,限制低质酒精勾兑酒,倒逼企业回归传统酿造。

    2. 强化地域特色

    贵州等地依托酱香酒标准,构建产业集群,推动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

    3. 国际化布局

    2025年新国标结合国际烈酒评价体系,尝试以统一标准打破文化壁垒,助力白酒全球化。

    2025年固态酒酿造标准的核心是传统工艺传承质量管控升级,通过原料、工艺、标识的规范化,确保消费者权益并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如需更详细的技术参数(如酸酯指标、卫生标准),可参考《GB/T 10781.4-2024》及《GB/T 27588-2011》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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