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经营范围
1. 酒类零售/批发
需明确区分零售或批发类型,例如:
一般表述:酒类经营(散装酒类零售)、预包装食品(含酒类)销售、散装食品(散装酒类)销售。具体示例:散装白酒零售、酒类(含散装酒)批发与零售、食用农产品(散装酒类)销售。2. 附加相关服务
若涉及酒类配套服务,可补充:
酒类包装服务(如提供散酒分装);酒类配送服务;酒具销售(如酒壶、酒杯等)。二、注意事项
1. 结合许可范围
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经营范围中注明“散装食品销售”或“散装酒类销售”。部分地区需额外申请《酒类零售许可证》或备案(如商务部门要求的《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2. 地域差异
部分城市(如深圳)要求散装酒精饮料需单独注明,并符合“防污染设施”等场地条件。避免使用模糊表述(如“酒类销售”),建议具体到“散装酒类零售”。3. 法规合规性
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需在经营场所公示相关提示。散酒需从合法生产厂家采购,并提供厂家的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等资质。三、参考模板
根据要求,以下为规范表述示例:
一般项目:`散装酒类零售、预包装食品(含酒类)销售、食用农产品(酒类)销售。`
许可项目(需审批后开展):`酒类经营(散装酒类零售)、食品销售(含散装酒类)。`
四、办理流程补充
1. 前置材料:
经营场所证明(产权或租赁合同);厂家提供的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授权书等。2. 备案要求:
营业执照办理后60日内,向商务部门备案。建议在填写前咨询当地工商部门或使用政务平台的标准表述工具,确保符合最新政策。如需完整法规依据,可参考《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及地方性食品经营许可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