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酒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根据现行规定,酒类产品如果没有执行标准(即未标注或不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或备案企业标准),是不允许上市销售的。
法律依据及具体规定
1.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预包装食品(包括酒类)的标签必须标明产品执行标准代号,且该标准需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如GB标准)。如果酒类产品未标注执行标准,或标注的标准未经备案/不合法,属于违法行为。
2. 《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其包装上需有“产品标准编号”,否则可能被认定为“三无产品”(无生产标准、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信息),面临下架、没收、罚款等处罚。
3.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已废止但部分原则沿用)
现行酒类监管仍要求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如GB 2757-2012《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8-2012《发酵酒及其配制酒》等),未达标产品不得销售。
可能的法律后果
企业应如何合规?
1. 制定并备案企业标准
若产品无国标、行标或地标,需自行制定企业标准并通过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如省级卫健委备案平台),标准内容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
2. 标注明确信息
产品标签需清晰标注执行标准代号(如GB/T 10781.1-2021浓香型白酒)、生产许可证编号(SC)、质量等级等信息。
3. 主动送检
生产前将产品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如甲醇、塑化剂等关键指标)。
建议
如果您的产品尚未确定执行标准,建议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 联系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专业机构,确认适用的标准;
2. 补办企业标准备案手续;
3. 对已生产的产品进行合规性整改。
未合规销售的风险极高,务必确保合法合规后再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