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酒类生产许可证属于食品生产许可(SC)的范畴,其分类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SAMR)制定并管理。根据《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及相关法规,酒类生产许可证主要按产品类别和工艺特点进行细分。以下是详细分类及说明:
一、酒类生产许可证分类标准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酒类属于 第15类“酒类”,具体细分为以下子类:
1. 1501 白酒
定义:以粮谷为主要原料,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调而成的蒸馏酒。关键要求:必须明确标注香型(如浓香、酱香、清香等)及生产工艺(固态法、液态法、固液结合法)。执行标准需符合《GB/T 10781》(固态发酵白酒)、《GB/T 20821》(液态法白酒)等。2. 1502 葡萄酒及果酒
葡萄酒:以葡萄为原料,经发酵酿制而成。果酒:以其他水果为原料酿制(如苹果酒、青梅酒等)。关键要求:禁止添加合成色素、香精等非原料成分。执行标准为《GB 15037》(葡萄酒)或《GB/T 32783》(果酒)。3. 1503 啤酒
定义:以麦芽、水为主要原料,加啤酒花,经酵母发酵酿制而成。分类:熟啤酒、生啤酒、鲜啤酒、特种啤酒(如无醇啤酒)。关键要求:需明确标注原麦汁浓度和酒精度。执行标准为《GB 4927》(啤酒)。4. 1504 黄酒
定义:以稻米、黍米等为主要原料,经加曲、糖化、发酵、压榨、过滤、煎酒等工艺酿制。关键要求:传统工艺需符合《GB/T 13662》(黄酒)标准。5. 1505 其他酒(配制酒、其他发酵酒等)
配制酒:以蒸馏酒、发酵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加入可食用或药食同源的辅料调配而成。分类:植物类配制酒、动物类配制酒、动植物类配制酒。若含保健功能成分,需申请保健食品批文(“蓝帽子”)。其他发酵酒:如清酒、米酒等。6. 1506 食用酒精
定义:以谷物、薯类、糖蜜等为原料,经发酵、蒸馏制成的高纯度酒精。用途:仅用于食品加工,不得直接销售给消费者。二、许可证申请核心要求
1. 生产条件:
符合《GB 14881》(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具备与产品类别匹配的工艺设备(如发酵罐、蒸馏设备等)。2. 原料与工艺:
原料需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禁止使用非食品用化学物质。工艺文件需明确关键控制点(如杀菌、陈酿时间)。3. 检验能力:
企业需具备自检能力,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4. 标签标识:
需标注产品类型、原料、酒精度、生产许可证编号(SC编号)等。三、申请流程
1. 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
生产场所布局图、工艺流程图。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产品执行标准及检验报告。2. 现场核查通过后,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含SC编号)。
四、注意事项
跨类别生产:若企业同时生产白酒和啤酒,需分别申请对应类别的许可。特殊酒类:如保健酒、进口原料酒需额外审批。动态监管: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需定期接受监督检查。五、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如需具体操作,建议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机构,确保符合最新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