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包装完好的酒类
允许携带:未开封、包装完好的瓶装酒(如白酒、红酒等),单瓶容量不超过 500毫升,总量不超过 6瓶(3000毫升)。限制:酒精浓度(度数)需 ≤70%。超过70%的高度酒(如部分烈性白酒、医用酒精)禁止携带。2. 散装酒类
禁止携带:散装酒(如自酿酒、开封过的酒)无法通过安检,无论容量或酒精浓度。3. 其他注意事项
安检查验:酒类需通过安检机检查,建议提前与车站工作人员确认当地执行标准。国际列车/跨境线路:部分线路(如广深港高铁)可能执行更严格规定,需额外查询。超量处理:若超量,可联系车站办理暂存或托运(动车无行李车厢,需提前咨询)。建议:
出行前拨打 12306 或咨询车站,避免因规定调整或执行差异影响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