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流通环节不缴纳消费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消费税属于单环节征收,通常在生产、委托加工或进口环节由生产者或进口商一次性缴纳。流通环节(批发、零售)一般不再重复征收消费税。因此:
2. 特殊情形:需缴纳消费税的情况
(1)外购白酒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政策依据: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4号),外购已税酒类产品用于连续生产的,已纳消费税不得抵扣。
结论:若外购白酒用于生产新白酒或其他酒类,需按最终产品销售额全额缴纳消费税,且不可抵扣外购环节已缴税款。
(2)视同销售行为
若企业将外购白酒用于以下用途,需视同销售,缴纳消费税:
计税依据:按同类白酒的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消费税。
3. 进口白酒的特殊规定
总结
| 情形 | 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 |
|-||
| 外购后直接转售(流通环节) | 否 |
| 外购用于连续生产白酒 | 是(不可抵扣) |
| 外购用于视同销售行为 | 是 |
| 进口白酒 | 是(仅进口环节) |
政策依据
建议企业结合具体业务场景,咨询税务机关或税务师以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