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香型白酒(以茅台酒为代表)的生产技术规范涉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等多个层面,涵盖原料、工艺、质量、卫生等多个方面。以下是主要的技术规范标准及核心内容:
一、国家标准
1. GB/T 26760-2011《酱香型白酒》
原料要求:高粱(需符合GB/T 8231)、水、小麦(制曲用)。生产工艺:传统固态法发酵,强调“四高两长”(高温制曲、高温堆积、高温发酵、高温馏酒,生产周期长、储存时间长)。感官要求:色泽:无色或微黄,清亮透明;香气:酱香突出,幽雅细腻;口感:醇厚丰满,回味悠长;风格:具有酱香型白酒典型风格。理化指标:酒精度:53%vol(典型值);总酸(以乙酸计)≥1.4 g/L;总酯(以乙酸乙酯计)≥2.2 g/L;固形物≤0.7 g/L。2. GB/T 18356-2022《地理标志产品 贵州茅台酒》
严格限定茅台酒的生产地域(贵州茅台镇核心产区)、原料(本地糯高粱)、工艺(传统“12987”工艺),要求基酒储存时间≥4年,勾调后储存≥1年。二、生产工艺规范
1. 核心工艺“12987”
1年:生产周期从投料到出厂至少5年(1年生产+4年储存);2次投料:重阳下沙(第一次投料)和糙沙(第二次投料);9次蒸煮:原料反复蒸煮;8次发酵:高温堆积发酵与窖池发酵交替;7次取酒:每轮发酵后取酒,不同轮次酒风味差异大。2. 关键工艺控制点
制曲:小麦粉碎后高温(60℃以上)制曲,培养“伏曲”;堆积发酵:开放式堆积,富集微生物,产生前驱物质;窖池发酵:条石窖或泥窖,厌氧发酵,生成酯类物质;蒸馏:高温馏酒(40℃以上),去除低沸点杂质;储存勾调:陶坛储存≥3年,不同轮次酒勾调形成最终风格。三、卫生与安全标准
1. GB 895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
原料、设备、生产环境、人员卫生要求;禁止添加非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如香精)。2. 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甲醇、、塑化剂等有害物质***;酒精度、污染物(铅)等指标要求。3.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仅允许使用天然食品添加剂(如焦糖色),禁止合成添加剂。四、地方及行业标准
1. DB52/T 550-2013《酱香型白酒生产技术规范》(贵州省地方标准)
细化工艺参数(如堆积温度、窖池管理等),强调传统工艺传承。2. T/CBJ 8101-2018《酱香型白酒酿造原料(糯高粱)技术规范》
规定高粱的淀粉含量、单宁含量、颗粒均匀度等。五、其他要求
1. 地理标志保护
茅台镇核心产区(15.03平方公里)内生产的酱酒可标注“地理标志产品”。2. 企业内控标准
知名酒企(如茅台、郎酒)有更严苛的内控标准(如基酒储存时间延长至5年以上)。总结
酱香型白酒的生产需严格遵循“传统工艺+科学标准”,从原料选择到储存勾调均需符合国家标准和地理标志保护要求。企业需结合自身工艺特点,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如ISO 9001、HACCP)以确保产品品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