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感官评价标准
1. 色泽与透明度
优质白酒应无色或微黄,清澈透明,无悬浮物和沉淀物。浑浊或杂质被视为缺陷。
2. 香气特征
3. 口感与滋味
4. 风格(格)
综合色、香、味特征,判断是否符合特定香型的典型风格,如浓香型需体现“窖香浓郁、绵甜爽净”。
二、理化指标
1. 酒精度
标注酒度需精确,误差不超过±1度。
2. 总酸与总酯
3. 特定酯类
不同香型需突出关键酯类,如浓香型以己酸乙酯为主(≥60.0g/L),清香型以乙酸乙酯为主。
4. 固形物
反映酿造用水的质量,超标可能导致浑浊,液态法白酒对此无要求。
三、卫生安全标准
1. 甲醇
谷类原料酒≤0.04g/100ml,薯类原料酒≤0.12g/100ml。
2. 杂醇油
60°酒中含量≤0.20g/100ml,过量易引起头痛等不适。
3. 重金属
铅含量≤1mg/L,防止毒性积累。
4. 塑化剂
如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0.3mg/kg,超标可能危害健康。
四、生产工艺与香型分类
1. 生产工艺规范
2. 香型标准
五、其他评价维度
1. 窖藏时间
部分酒类需长期贮存以提升品质,如酱香型基酒贮存≥3年。
2. 包装与标识
需清晰标注香型、等级、生产标准号(如GB/T 26760-2011更新为GB/T 10781.4-2024)。
白酒质量评价是感官体验与科学检测的结合,国家标准(如GB/T 33404-2016感官导则、GB/T 10781系列香型标准)为其提供了系统框架。消费者可通过感官观察(如油滴测试、倒置酒花)辅助判断,而企业需严格遵循生产工艺与理化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