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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消费税计税依据

白酒消费税计税依据在中国采用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复合计征的方式,具体分为以下两部分:

一、从价计征部分

1. 计税依据

白酒消费税计税依据-图1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 以生产环节的销售(不含增值税)为计税基础,包括销售白酒时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退还)。
  • 若销售价格明显偏低或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可核定最低计税价格。
  • 2. 税率

  • 税率为20%
  • 二、从量计征部分

    1. 计税依据

  • 按实际销售数量计算,单位以“斤”为基准(1吨=2000斤,1升≈0.5公斤≈1斤)。
  • 自产自用、馈赠等视同销售行为也需计入数量。
  • 2. 税率

    白酒消费税计税依据-图2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 每斤征收0.5元
  • 三、计算公式

    [

    ext{应纳消费税} =

    ext{销售额}

    白酒消费税计税依据-图3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imes 20% +

    ext{销售数量(斤)}

    imes 0.5 ,

    ext{元} ]

    四、关键注意事项

    1. 包装物押金:收取时即并入销售额计税,区别于一般商品(仅逾期不退时计税)。

    2. 最低计税价格:若企业销售价格低于同类产品市场价70%,税务机关有权核定价格。

    3. 视同销售:自产白酒用于职工福利、广告、赠品等,按同类销售价或组成计税价计算。

    4. 外购已税白酒:连续生产其他酒类时不可抵扣已缴消费税。

    五、举例说明

    某酒厂销售白酒取得不含税收入100万元,销售数量10吨(1吨=2000斤):

  • 从价税:100万 × 20% = 20万元
  • 从量税:10吨 × 2000斤/吨 × 0.5元/斤 = 1万元
  • 总消费税:20万 + 1万 = 21万元
  • 六、政策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建议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政策调整(如最低计税价格动态核定机制)。

    如需进一步解读或具体案例,可结合企业实际业务场景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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