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的规定,酒精度≥10%vol的饮料酒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这是因为高酒精度的环境能够有效抑制微生物生长,使得产品在适宜储存条件下不易变质,因此无需强制标注保质期。
补充说明:
1. 适用范围:该规定主要针对预包装的饮料酒(如白酒、威士忌、伏特加等),酒精度达到或超过10%vol时,企业可自愿选择是否标注保质期。
2. 例外情况:若酒类中添加了其他成分(如果汁、糖分等),或属于特殊工艺产品(如某些配制酒、低度发酵酒),即使酒精度≥10%vol,企业也可能基于产品特性主动标注保质期。
3. 低度酒要求:酒精度<10%vol的酒类(如啤酒、清酒、部分葡萄酒)需依法标注保质期,以确保消费者了解最佳饮用期限。
依据来源:
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时仍注意储存条件,即使高度酒无保质期,也应避免长期暴露于高温或光照环境,以保持风味和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