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散酒经营范围目录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及相关企业注册信息,散酒经营的核心范围包括:
1. 散装酒类销售:涵盖白酒、黄酒、米酒等各类散装酒品(需明确标注酒精含量及生产信息)。
2. 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销售:允许同时经营预包装酒类及散装酒类商品。
3. 配套服务:如酒品包装(瓶装、盒装等)、配送服务、酒文化咨询等。
4. 特殊许可范围:若涉及生产加工,需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具体分类可参考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中的“酒类”相关条目。
二、最新政策与许可证要求
1. 营业执照:须包含“酒类销售”或“食品经营”类目。
2. 食品经营许可证:由地方市场监管部门颁发,需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经营者需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向商务部门备案。
4. 特殊要求:销售散装酒需固定场所、明示产品信息(如生产日期、有效销售期等),禁止流动销售。
三、咨询电话及官方渠道
1. 全国市场监管服务热线:12315(可咨询许可证办理流程及经营范围审批)。
2. 地方商务部门:例如:
3.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可通过官网查询最新目录及政策。
四、注意事项
1. 地区差异:具体经营范围及许可要求可能因地方政策调整,建议直接联系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确认。
2. 合规经营:务必遵守《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中的溯源制度,确保随附单据完整。
如需更详细信息,可登录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或拨打上述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