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的《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制定。以下是核心要点:
一、计税基本规定
1. 征税环节:白酒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含委托加工、进口)征收。
2. 计税方式: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复合计税:
二、计税价格核定原则
若纳税人申报的消费税计税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计税价格。核定方法包括:
1. 核定情形
2. 核定方法
(以下方法按优先级顺序适用)
1. 关联交易价格调整
按生产企业销售给关联销售单位的对外销售价格(如销售公司对外的批发价或零售价)核定。
2. 同类产品售价参照法
参照其他独立企业生产的同类白酒市场中间销售价格核定。
3. 组成计税价格法
若无同类售价参考,按以下公式核定:
[
组成计税价格 = frac{成本 + 利润 + 从量税}{1
]
其中:
4. 成本利润法
直接按成本加合理利润核定销售额。
三、从量定额部分的计税
四、特殊情形处理
1. 委托加工白酒
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计税价格按受托方同类产品售价或组成计税价格核定。
2. 进口白酒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环节消费税,需按组成计税价格核定。
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以白酒所有权转移或收讫销售款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六、注意事项
1. 纳税人需保留完整的成本、销售价格等资料备查;
2. 税务机关可通过税收大数据或第三方信息(如电商平台售价)比对核定价格;
3. 对核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政策依据
如需具体操作或应对税务稽查,建议咨询专业税务师或主管税务机关,以获取最新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