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数量限制
1. 50度以上的白酒(含52度),每位成年旅客最多可携带2瓶,且每瓶容量不超过500毫升(即总容量不超过1000毫升)。
二、包装要求
2. 必须为原厂密封包装,且未开封、标识清晰(包括生产厂家、度数等信息)。散装白酒、自酿酒或使用塑料瓶分装的酒类禁止携带。
三、其他注意事项
3. 总容量限制:所有携带酒类的酒精体积百分含量需在24%-70%之间,且总容量累计不超过3000毫升(即若携带50度以下白酒,最多可带6瓶)。
4. 托运规定:若超过允许携带数量,需办理托运。托运需确保酒类包装完好,符合铁路行李托运标准(如单件重量不超过20千克)。
5. 安检配合:需主动配合安检,若包装破损或安检存疑,可能被要求开瓶检查或暂扣。
携带52度白酒乘坐动车,最多可带2瓶(每瓶≤500ml),需确保原厂密封包装且标识完整。建议提前规划携带量,避免因超量影响行程。若需更多数量,可选择托运或分批次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