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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制酒添加甜蜜素标准

在中国,配制酒中甜蜜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使用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及后续修订公告的规定。以下是关键信息

1. 允许使用范围及***

  • 配制酒中允许添加甜蜜素,但最大使用量为0.65克/千克(g/kg)
  • 此规定适用于以发酵酒、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加入可食用或药食两用的辅料或食品添加剂调配而成的饮料酒。
  • 2. 注意事项

  • 禁止用于发酵酒和蒸馏酒:例如黄酒、啤酒、葡萄酒、白酒等均不允许添加甜蜜素。
  • 严格区分酒类类别:若产品分类不属于“配制酒”,则不可使用甜蜜素。
  • 3. 法规依据

  • GB 2760-2014的表A.1中明确规定了甜蜜素在配制酒中的使用***。
  • 需关注国家卫健委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最新增补公告,以确认标准是否有更新。
  • 4. 国际差异

  • 欧盟、美国等地区:禁止在食品中使用甜蜜素。出口产品需符合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规。
  • 5. 合规建议

  • 生产前应明确产品分类,必要时咨询市场监管部门。
  • 通过正规检测机构验证添加剂使用合规性。
  • 6. 风险提示

  • 超量或超范围使用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并引发食品安全信任危机。
  • 建议通过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官网或最新版GB 2760标准文本获取权威信息,确保生产合规性。

    配制酒添加甜蜜素标准-图1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配制酒添加甜蜜素标准-图2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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