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6760-2011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关于酱香型白酒的技术规范,以下是该标准的主要内容概述:
1. 标准适用范围
适用于以高粱、小麦、水等为原料,经传统固态发酵工艺酿造而成的酱香型白酒。规范了产品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要求。2. 术语和定义
酱香型白酒:以高粱、小麦、水等为原料,经固态发酵、蒸馏、贮存、勾兑而成,具有酱香突出、幽雅细腻、酒体醇厚、回味悠长、空杯留香持久等典型风格特征的白酒。3. 技术要求
(1)感官要求
| 项目 | 要求 |
||-|
| 色泽 | 无色或微黄,清亮透明,无悬浮物和沉淀。 |
| 香气 | 酱香突出,香气幽雅,空杯留香持久。 |
| 口感 | 醇厚丰满,回味悠长。 |
| 风格 | 具有本品典型的风格特征。 |
(2)理化指标
| 项目 | 指标要求 |
|--||
| 酒精度(20℃) | ≥45% vol |
| 总酸(以乙酸计) | ≥1.40 g/L |
|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 | ≥2.20 g/L |
| 固形物 | ≤0.70 g/L |
| 卫生指标 | 符合GB 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规定(如甲醇≤0.6g/L,铅≤0.5mg/kg等)。 |
4. 试验方法
感官检验:按标准品评方法进行,由专业品酒师评价。理化指标检测:酒精度:GB 5009.225(酒精计法)。总酸、总酯:GB/T 10345(酸碱滴定法)。固形物:称量法测定。卫生指标:按GB 2757规定的方法检测。5. 检验规则
组批:同一生产周期、同一原料、同一工艺的产品为一批。抽样:随机抽取样品,检测理化指标和感官要求。判定规则:若检验结果中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6.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标志:标签需注明产品名称、原料、酒精度、生产日期、执行标准(GB/T 26760)、生产企业等。包装:使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容器(如玻璃瓶、陶瓷瓶)。运输:避免强烈震荡、日晒、雨淋,防止标签脱落。储存:通风、干燥、清洁的环境,避免与有毒有害物质混放。7. 注意事项
真实性:不得添加非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典型性:需体现酱香型白酒特有的风格,如“空杯留香”特征。版本有效性:需确认标准是否为最新版本(截至2023年,现行版本仍为2011版)。如需引用或应用该标准,建议直接查阅标准原文或通过正规渠道获取官方文件,以确保技术细节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