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LOG

酒后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的处罚

1. 法律定性

  • 轻便二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需符合国家标准:排量≤50mL或设计时速≤50km/h)。
  • 酒后驾驶机动车分为两种情形:饮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20mg/100mL且<80mg/100mL)和醉酒驾驶(≥80mg/100mL)。
  • 2. 处罚标准

    (一)饮酒驾驶

  • 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驾驶证记12分
  • 若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 (二)醉酒驾驶

  • 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133条之一),处拘役(1-6个月),并处罚金;
  • 若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面临更严厉刑罚。
  • 3. 特殊情形

  • 如果驾驶的车辆被认定为非机动车(如电动自行车,需符合国家标准:时速≤25km/h、车重≤55kg等),处罚可能减轻,但仍可能面临罚款(一般50-200元)。
  • 4. 法律依据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19条(机动车定义);
  • 《刑法》第133条之一(危险驾驶罪);
  •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对机动车的分类标准。
  • 提示:

    酒后驾驶危害公共安全,无论处罚轻重,均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请务必遵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原则,保护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

    酒后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的处罚-图1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列表
    请登录后评论...
    游客 游客
    此处应有掌声~
    评论列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说点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