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白酒的消费税计税依据主要依据中国现行消费税法规,采用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一、计税依据
1. 从价定率部分
以白酒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税率为20%。
2. 从量定额部分
按白酒的实际销售数量计税,税率为0.5元/500毫升(或0.5元/斤)。
二、计算公式
消费税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20% + 销售数量(斤) × 0.5元
三、特殊情形处理
1. 自产自用白酒
[
组成计税价格 = frac{成本 + 利润}{1
]
2. 关联方交易
销售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计税价格。
四、政策依据
示例
某酒厂销售自产白酒1000斤,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50,000元:
若有进一步问题(如出口退税、免税政策等),可补充说明具体场景,以便提供更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