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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中加甜蜜素处罚

在中国,酒类产品中添加甜蜜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属于违法行为,相关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的规定。以下是具体分析及处罚措施:

一、法律依据

1.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酒中加甜蜜素处罚-图1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明确禁止生产经营“超范围、超***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甜蜜素未被批准用于酒类(如白酒、葡萄酒、黄酒等),因此属于非法添加。

2.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

根据现行标准,甜蜜素允许用于部分食品(如蜜饯、饮料、糕点等),但酒类(包括蒸馏酒、发酵酒、配制酒等)均不在允许使用范围内

酒中加甜蜜素处罚-图2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处罚措施

1. 行政责任

  • 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产品:涉事酒类产品及原料将被查封、扣押并销毁。
  • 罚款
  • 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5万-10万元罚款;
  • 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10倍-20倍罚款。
  • 吊销许可证: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 责任人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责任人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行业。
  • 2. 刑事责任

  • 若非法添加行为导致严重食品安全事故或构成犯罪,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可判处***、罚金,甚至终身禁业。
  • 三、监管实践

  • 酒类重点监管对象:白酒(尤其是散装酒)、果酒、配制酒等易出现非法添加的品类。
  • 检测标准:市场监管部门抽检时,若检出甜蜜素(即使微量),即视为违法。
  • 四、建议

    1. 生产者应严格遵守GB 2760,禁止在酒类中使用甜蜜素,可选用合法甜味剂(如三氯蔗糖、赤藓糖醇等)。

    酒中加甜蜜素处罚-图3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 消费者若发现疑似非法添加,可向12315平台举报。

    如需具体案例或进一步法律咨询,建议联系市场监管部门或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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