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经营范围的规范写法
1. 基本表述
直接明确主营业务,例如:
“散装酒销售”(适用于单一业务)“酒类(散装酒)的批发与零售”(若涉及批发和零售两种模式)2. 扩展表述
若附加相关服务或产品,可补充:
“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销售”(需同时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散装酒销售及相关咨询服务”(如提供品鉴、定制服务等)3. 地区性要求
部分地区需特别标注许可证信息或限制性条款,例如:
“零售,散装酒批零,预包装食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参考安徽省某案例)二、需注意的关键合规要点
1. 资质要求
必须取得含“散装食品销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部分地区需额外办理《酒类零售许可证》或《酒类批发许可证》。2. 标签与溯源管理
散装酒标签需标明:品名、生产日期、基酒来源、生产许可证号、酒精度等。建立进货台账,留存供货商证照、检验报告等溯源文件。3. 禁止事项
不得销售自泡酒、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酒。禁止虚假宣传(如宣称“保健酒”“治疗功效”等)。三、常见经营范围示例
1. 个体工商户示例
“散装酒销售;预包装食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 公司类示例
“酒类(散装酒、预包装酒)的批发与零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酒类生产技术咨询”3. 结合其他业务
“零售,散装酒批零,农副土特产品销售”(如土特产店综合经营)四、申请流程与材料
1. 基础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经营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房产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健康证明(从业人员)。2. 许可证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需提交: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备布局图等。酒类许可证需补充酒类供货商资质文件(如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五、地区差异提示
不同地区对散装酒的管理细则可能不同。例如:
广东省:要求散装酒标签标注小作坊登记证号。上海市:需单独办理《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或《酒类批发许可证》。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参考官方政策文件。
如需具体模板或进一步指导,可结合本地工商部门提供的经营范围目录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