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允许携带的条件
1. 包装要求
必须为未开封、密封完好、标志清晰的瓶装酒(如正规厂家生产的白酒、葡萄酒等)。散装酒、自酿酒、塑料壶/饮料瓶装的酒禁止携带。2. 酒精度数限制
24% ≤ 酒精度 ≤ 70%:可携带,但总量不超过3000毫升(约6瓶500ml装)。酒精度 < 24%:不限数量,但需符合行李总重量限制(20kg)。酒精度 > 70%:禁止携带。二、数量限制细则
50度及以下:最多可携带6瓶(总容量≤3000ml),例如500ml/瓶的常规白酒。50度~70度:最多可携带2瓶(总容量≤1000ml)。特殊情况:部分车站可能对单瓶容量或数量有额外要求,建议提前咨询。三、其他注意事项
安检要求:需配合安检人员检查,若包装破损或不符合规定,可能被要求托运或暂存。行李重量:酒类需计入免费行李额度(20kg),超重需办理托运。托运规则:禁止托运散装酒,且托运酒类需符合铁路部门的安全标准。最多可携带数量:
50度及以下:6瓶(总容量≤3000ml)。50度~70度:2瓶(总容量≤1000ml)。以12306官方规定为准,建议优先选择小容量包装。如需更详细规定,可参考《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或咨询车站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