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LOG

外购的白酒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可以抵扣吗

根据中国现行消费税法规,外购的白酒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已缴纳的消费税一般不得抵扣。具体分析如下:

核心结论

1. 酒类连续生产不可抵扣

外购的白酒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可以抵扣吗-图1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依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外购已税酒类产品(包括白酒)用于连续生产酒类应税消费品(如勾调白酒、生产其他酒类等),已纳消费税不允许抵扣。这是为了防止重复征税的同时限制酒类产业链的税收漏洞。

2. 非酒类应税消费品的抵扣可能性

若外购白酒用于生产非酒类应税消费品(如化妆品、高档手表等),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等文件判断。

外购的白酒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可以抵扣吗-图2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但需注意:消费税可抵扣的范围较窄,通常仅限特定税目(如外购已税生产、已税珠宝玉石生产金银首饰等),白酒不在允许抵扣的范围内。

政策依据

  • 《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职工福利等的,应视同销售纳税。

    例外:酒类产品连续生产酒类产品仍须纳税,且外购已税酒类原料的消费税不得抵扣。

    外购的白酒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可以抵扣吗-图3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 《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3〕156号)
  • 明确外购酒类产品用于连续生产酒类的,不得抵扣已纳消费税。

    实务操作提示

    1. 区分购进渠道

  • 从生产企业购进:即使取得专用发票,酒类仍不可抵扣。
  • 从商业企业购进:更不允许抵扣(因商业环节不缴纳生产环节消费税)。
  • 2. 留存合法凭证

    若未来政策调整允许抵扣,需确保取得合规的消费税专用发票或进口缴款书。

    示例说明

  • 情形1:酒厂外购白酒用于勾调生产52度白酒→不可抵扣
  • 情形2:化妆品厂外购白酒作为香水原料→不可抵扣(非消费税抵扣范围)。
  • 建议结合具体业务咨询税务机关,以最新政策为准。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列表
    请登录后评论...
    游客 游客
    此处应有掌声~
    评论列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说点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