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消费税针对特定应税消费品(如白酒)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等环节征收。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
> 纳税人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或抵偿债务等,视同销售行为,需按税法规定缴纳消费税。
2. 以物易物的性质
用自产白酒换取玉米属于典型的“以物易物”,根据税法规定:
3. 增值税的处理
除消费税外,还需注意增值税义务:
4. 例外情形
若白酒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如药酒),可能涉及消费税抵扣,但换取玉米属于生产资料交换,不适用此类抵扣。
用自产白酒换取玉米需按视同销售缴纳消费税,计税依据为同类产品最高售价或组成计税价格,同时需履行增值税义务。建议结合具体交易价格和账簿凭证,与税务机关沟通确认处理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