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瓶装白酒的消费税采用复合计征方式,即同时按从价税和从量税计算,具体方法如下:
1. 从价税部分
[
ext{从价税} =
ext{不含税销售额}
imes 20%
]
2. 从量税部分
[
ext{从量税} =
ext{销售数量(按500毫升换算)}
imes 0.5
ext{元}
]
3. 总消费税
[
ext{总消费税} =
ext{从价税} +
ext{从量税}
]
举例说明
某酒厂销售一瓶500毫升的白酒,不含增值税的出厂价为200元:
imes 20% = 40
ext{元})imes 0.5 = 0.5
ext{元})(500毫升即1个单位)关键点
通过上述方法,瓶装白酒的消费税实现了对价格和数量的双重调节,符合国家对高利润消费品调控的政策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