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缴纳消费税的情形
若企业将自产白酒用于非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用途(如员工福利、赠送、广告宣传等),需视同销售缴纳消费税。计算公式为:
1. 从价定率部分
2. 从量定额部分
3. 总消费税
总消费税 = 从价消费税 + 从量消费税
二、示例计算
假设某酒厂将自产白酒1000公斤(成本10万元)用于赠送,成本利润率按10%计算:
1. 组成计税价格 =(10万 + 10万×10%)÷(1
2. 从价消费税 = 13.75万 × 20% = 2.75万元
3. 从量消费税 = 1000公斤 × 1元/公斤 = 0.1万元
4. 总消费税 = 2.75万 + 0.1万 = 2.85万元
三、注意事项
1. 优先使用同类售价:若企业有同类白酒的对外销售价格,直接按售价计算(无需组成计税价格)。
2. 准确计量数量:从量税以实际移送使用的白酒数量为准(如升、公斤)。
3. 税务合规:需在移送使用时确认纳税义务,避免滞纳金或罚款。
总结
自产自用白酒的消费税需结合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和实际数量计算,同时注意区分用途是否符合应税条件。建议参考最新税务规定或咨询专业机构,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