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粮食酿酒(即纯粮固态发酵白酒)在中国有明确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以确保其原料、工艺、品质及安全性符合规定。以下是纯粮食酿酒的主要标准规范要点:
一、定义与分类
1. 纯粮固态发酵白酒
定义:以粮食(如高粱、大米、小麦、玉米等)为原料,经固态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调而成,不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分类:按香型分为浓香型(GB/T 10781.1)、清香型(GB/T 10781.2)、酱香型(GB/T 26760)、米香型(GB/T 10781.3)等。2. 与液态法白酒的区分
液态法白酒(GB/T 20821):以含淀粉/糖的物质为原料,经液态发酵蒸馏为食用酒精,再勾调而成(允许添加香精)。固液法白酒(GB/T 20822):30%以上固态法白酒与液态法白酒勾调而成。二、原料要求
1. 粮食要求
必须使用完整的谷物(如高粱、大米、小麦、玉米、糯米等),不得使用霉变、虫蛀或污染的原料。部分香型对原料有特殊要求(如酱香型需用本地红缨子高粱)。2. 辅料
允许使用谷壳、稻壳等作为疏松剂,但需经清蒸处理去除杂质。三、生产工艺规范
1. 固态发酵工艺
糖化与发酵:采用传统酒曲(大曲、小曲、麸曲)自然接种微生物,固态发酵周期较长(如酱香型需1年)。蒸馏:必须使用固态蒸馏设备(如甑桶),不得采用液态法快速蒸馏。陈酿:原酒需在陶坛或不锈钢容器中陈放,时间根据香型而定(如浓香型至少1年,酱香型需3年以上)。勾调:仅允许用不同轮次、年份的基酒勾调,禁止添加非发酵物质(如香精、甜味剂)。四、理化指标要求
不同香型的理化指标(酒精度、总酸、总酯、固形物等)需符合国家标准:
浓香型(GB/T 10781.1):酒精度40%~68%vol,总酯≥2.0g/L,己酸乙酯≥1.5g/L。酱香型(GB/T 26760):酒精度≥53%vol,总酸≥1.4g/L,固形物≤0.7g/L。甲醇***:≤0.6g/L(GB 2757-2012)。五、卫生与安全标准
1. 卫生要求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2012),包括铅、等有害物质***。生产环境需符合GB 14881《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2. 添加剂限制
纯粮酒不得添加食用酒精、香精、糖精、色素等非发酵物质。六、产品标识与认证
1. 标签标注
必须标注产品标准号(如GB/T 10781.1)、原料、酒精度、生产许可证编号(SC)。禁止标注“***”“专供”等虚假宣传内容。2. 地理标志产品
部分名优酒(如茅台、汾酒)需符合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如GB/T 18356-2007茅台酒)。七、纯粮酒的鉴别方法
1. 执行标准号
纯粮酒标准号:GB/T 10781(浓香/清香/米香)、GB/T 26760(酱香)等。若标签为GB/T 20821(液态法)或GB/T 20822(固液法),则非纯粮酒。2. 感官鉴别
纯粮酒摇晃后酒花均匀持久,挂杯明显;加水后变浑浊(含高级脂肪酸酯)。3. 实验检测
通过气相色谱仪检测是否含非发酵呈香物质(如香精)。总结
纯粮食酒的核心在于原料纯粮、固态发酵、无添加,生产过程需严格遵循国家标准。消费者可通过产品标准号、配料表及感官特征进行初步判断,企业生产则需取得相应资质并通过定期质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