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原则:允许携带但需符合条件
未开封且包装完好的酒类饮品可以携带,但需满足以下条件:酒精浓度:24% ≤ 酒精体积百分含量 ≤ 70%;总量限制:累计不超过3000毫升(如白酒、啤酒等);包装要求:必须密封完好、标识清晰。2. 开封酒类的限制
禁止携带:已开封的酒类(如瓶装、罐装等液体容器)因无法满足“包装密封完好”的要求,可能被认定为存在泄漏或安全隐患,通常不允许携带;例外情况:若开封后重新密封且符合安检标准(如通过专用容器封装且无泄漏风险),需现场由安检人员判断是否放行。3. 高风险酒类的禁止规定
完全禁止:酒精浓度>70%的酒类(无论是否开封)均属于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携带;散装酒类:如自酿米酒、开封散装白酒等,因无法明确成分和浓度,一律禁止携带。4. 违规后果
若携带不符合规定的酒类(包括已开封酒),可能面临物品暂扣、罚款等处理;若在车厢内饮用酒精饮品,可能因扰乱公共秩序被追加处罚。总结建议
未开封酒类:确保酒精浓度和总量符合要求,包装完好即可携带;开封酒类:建议重新密封或分装至合规容器,并提前咨询安检人员;高风险酒类:酒精浓度>70%或散装酒类禁止携带。具体执行以现场安检判断为准,建议出行前通过重庆轨道交通官方渠道查询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