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旅客(中国籍):境外获取的自用酒类,免税额度为 酒精饮料1500毫升(约2瓶750ml)。此额度包含在总免税限额5000元人民币内。非居民旅客(外国籍):免税额度为 酒精饮料1500毫升,且总价值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2. 超出免税额度的处理
需主动申报:超过1500毫升或价值限额的酒类需向海关申报,缴纳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税率参考:葡萄酒综合税率约50%(关税14%+增值税13%+消费税10%),烈酒可能更高,具体以海关核定为准。3. 限制与禁止
数量限制:每人每次限带合理自用数量,超出可能被视为商业用途需另行处理。酒精含量:无明确限制,但高度酒(如白酒)可能面临更严检查。年龄限制:未满18周岁不得携带或购买酒类。4. 申报流程
入境时走红色申报通道,填写《申报单》,配合海关检查并缴税。未申报可能面临罚款、没收物品或法律后果。5. 其他注意事项
分装行李不可合并额度:同行家庭成员每人独立计算,不可共享。邮寄/快递:个人邮寄入境酒类需符合限值(港澳门台800元,其他地区1000元)并缴税,且可能需特殊许可。6. 政策依据
主要参考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2016年第14号,建议出行前通过海关官网或12360热线核实最新规定。示例:若携带3瓶750ml葡萄酒(共2250ml),超750ml需申报。假设单瓶价值200元,超部分总价值400元,税费约400×50%=200元。
请务必遵守规定,避免因疏忽影响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