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及后续修订版本)的规定,甜蜜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不允许添加到白酒中。白酒属于“蒸馏酒”类别,而标准明确规定,甜蜜素在蒸馏酒中的使用量为“不得添加”(即最大使用量为0)。
具体说明:
1. 任何添加量均属违规
只要在白酒中检测到甜蜜素(无论剂量多少),均视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检测方法的灵敏度通常较高(如高效液相色谱法),因此极微量添加也可能被检出。
2. 为何禁止添加?
甜蜜素是一种人工甜味剂,虽然其本身在合理剂量内对健康影响较小,但白酒作为蒸馏酒,其生产工艺和成分特点决定了无需也不允许使用甜味剂。违规添加可能掩盖酒质缺陷,误导消费者,并存在潜在的长期健康风险。
3. 违法后果
4. 例外情况
部分配制酒(非蒸馏酒)可能允许使用甜蜜素,但需严格符合GB 2760中对应类别的***规定。白酒(如茅台、五粮液等传统蒸馏工艺酒)不在此列。
建议:
如有进一步疑问,建议直接咨询市场监管部门或专业食品安全机构。